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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运里程、停靠站点等)的,乙方应当尊重并予执行,但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线路运营合同的解除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三个月内做出答复,?同意乙方解除合同的,线路经营终止;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运营合同:1)服务质量不达标,拒不按公交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或线路运营年度考核结果累计2年以上不合格的;2)疏于管理,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3)未实现公车公营,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4)未经甲方批准,获取线路经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运营,或擅自停业、歇业或长时间停运达3次以上、严重影响公众出行的。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二)线路运营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终止线路经营的,由乙方负责对运营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置处理;2、线路经营被实施接管的,由甲方或甲方指定者对乙方的运营7线路实施托管经营,保障公共客运不间断;3、经营线路被甲方提前收回,或线路运营合同到期后未获批准延期以及未重新授予线路经营的,由乙方负责对运营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置处理。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约双方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解除与变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二)本合同含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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