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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制度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制度1.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小组成员组成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小组由曹锦国(分管副校长)、李爱卿(总务主任)、刘建中(司务长)、宋长金(验收员)、秦常胜(纪检人员)、杨秋荣(教师代表)、郑应芳、赵爱林(财务人员)、王星华(录入员)等组成。2.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小组职责①总务主任与司务长提前一周研究确定拟定下二周食谱,梳理需要招标采购的食材,确定需招标采购食材的详细参数要求、数量要求、供货时间要求,拟定招标文件。。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每次招标活动由李爱卿主任牵头,成员由招标采购小组产生,不得少于三人(李爱卿主任、刘建中主任每次必须参加)。③招标采购工作小组每星期一、二、三上午8:00至下午4:00,在“校餐惠”学校食堂智慧监管平台的公开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王星华录入前将本次招标文件由李爱卿、刘建中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传),次日下午6:00平台自动发布中标信息、生成合同。李爱卿主任及时了解我校采购中标情况(招标联系人:刘建中),并根据中标、流标情况确定下次招标的安排(人员、招标文件等)。④中标供应商供货。在平台发布我校中标商信息后(联系人收到手机信息)李爱卿主任联系中标商,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供货前按货值的20%向学校(李爱卿、赵爱林)缴纳履约保证金(过渡阶段采购微信转账的方法),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刘建中、宋长金)按合同要求在食堂监控下现场验货,称重;向供应商索取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审核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票据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⑤学校按照合同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00元以上需转账支付。⑥在招标食材食用完毕后,(李爱卿、赵爱林)退还缴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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