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宣读投标人的报价,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离场等候。Р 2.评标Р ①资质审核Р 招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的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Р ②评标方法:学校安排人员在招标会议召开的头一天对隆兴本地的零售价进行调查。在评标会议上,主持人公布当地当时市场的零售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只能低于公布的零售价。对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实,并确认投标人的下浮率。下浮率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候选人。结算办法,合同期内,学校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下浮率﹦(零售价﹣中标价)÷零售价。Р 以上方法如出现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相同且最多,那么这两个以上投标人实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投标价格不能高于第一次投标价,下浮率最多为中标候选人。Р 3.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未中标的单位当场签字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离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字后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Р 八、结算办法Р 合同期内,学校与供货商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Р 九、其它Р 1.中标公示:学校把通过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Р 2.履约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齐履约保证金余款,视为自动放弃,先前缴纳的2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每类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协议期满后,无违反合同规定的,在5至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持学校收款凭证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Р 3.签订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后,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Р 4.本招标文件有效时间:2016年7月-2018年8月Р 绵竹市隆兴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