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攀岩、游泳等高危性体育项目的审批流程图审批:制作行政许可文书报县政府批准(5个工作日)受理:(2个工作日)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初审,符合初审要求的,填写申请材料登记手续。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退回: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审核:行政审批股根据申请项目性质,提出审查意见;经会审准予许可的,由局领导签发。时限:10个工作日执行:由中心窗口按照法定送达程序将相应行政许可核准证件材料送达、公布(3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县文广新局?办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553-8912090?监督电话:0553-8812983附件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3、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4、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