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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题库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则和政治方向的纪律。8、答:(一)要改进调查研究;(二)要精简会议活动;(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七)要严格文稿发表;(八)要厉行勤俭节约。9、答:(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五)严禁超标准接待;(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10、答: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案例分析题:1、李某借车使用就是假“借”实“收”的受贿行为。(1分)第一,李某在有公务用车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借车,供给儿子作为私家车长期使用,根本没有借用车辆的合理理由。第二,车辆购回后,被李某儿子占有、实际使用,B单位已彻底丧失了对车辆的占有、控制、使用权,尽管未变更权属登记,不影响受贿的认定。第三,李某儿子占有、控制、使用车辆已经达到近三年时间。第四,李某主观上就是假“借”实“收”,根本没有归还车辆的意思表示,特别是李某从A市调往省城,只字未提归还车辆之事,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明显。第五,正常的借用逻辑是出借单位先有车,后出借,而李某所谓的借车是自己先购车,后拿购车发票到B单位报销,属强行索贿。(以上每条1分)综上所述,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向请托人借用车辆、房产等物品,长期使用,拒不归还,构成受贿犯罪。(2分)2、答:对张某的党政纪处分是不恰当的。(1)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法院认定犯了危险驾驶罪,这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而非过失犯罪。(2)张某虽然醉驾情节比较轻微,且未造成后果,但酒醉后驾车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张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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