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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规划局电子签章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0 |  大小:215KB

文档介绍
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4)供应商相关荣誉证明资料;5)其他相关材料。七、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八、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2套,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4、谈判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供应商评分的严重错误。 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可以接受。十、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元整(以到账为准,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后自行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领取收据。2、在谈判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或执原件备查),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审。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一周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请未成交供应商自行开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收据到采购中心综合科办理退款。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另有约定的除外。5、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集中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后又撤回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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