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根据调查显示,发达国家的企业逾期应当收账款大约占据贸易总额的0.25%~0.5%,但是在我国,这一比例却超过5%。国内的个人信用体系也基本上属于空白。所以,我国应该要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完善网络金融,同时加强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这是减少网络金融虚拟性所带来的风险的有力保证。不论是对于传统的金融业务,还是对新型的网络金融,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制定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都是减少金融风险,加快金融业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三)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并入现代金融体系制度建设近几年,国内的现代金融体系制度建设获得了很大的成就。要想长久有效地预防网络金融风险,确保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就必须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并入到国内的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制度中来,构建起发展网络金融的整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将防范网络金融风险作为一项长久的工作,坚持不懈。如今我国的网络金融业务之所以存在较多的漏洞,与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没有进行统一规划,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是密切相关的,只有将网络金融的发展并入到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之中,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才有助于进行网络金融系统的统一监管,才能够使网络金融系统的内部的协调一致,降低支付结算风险,同时有助于其他风险的监管和防范。结语总之,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为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但是也导致了前所未有的网络金融风险,这些风险的发生大大降低了交易和资金的安全性,制约了金融业的积极健康发展。因此,防范网络金融风险,以确保网络金融业务与经济发展的有力促进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参考文献: [1]邢辰.探讨如何构建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模式[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5(09) [2]骆银萍.试论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6(24) [3]张朴.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与监管思路[J].财经界(学术版),20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