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令的接收、发送、反馈没有按时完成的,一次予以当事人100元处罚。3、在矿井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调度台帐、图表、记录不全的,查出一次,给予调度主任100元罚款,并依据相关检查标准给予专业扣分处理。4、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后,调度室值班人员没有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履行调度职责的;或接到通知但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的,对责任者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5、各矿井发生的生产事故(影响矿井生产超过一个小时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矿井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第五节调度汇报记录及台帐管理一、班、日安全生产情况汇报1、矿井各生产区队向矿调度室汇报:生产区队跟班干部每班不少于两次向矿井调度室汇报。主要汇报生产现场人、机、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及处理结果,需要调度室协调处理的问题。2、矿调度室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上一天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状况、采掘头面布局;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结果。公司调度室应根据矿井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调度,重大问题应由矿井值班领导直接向公司调度室汇报。3、矿调度室每天应在调度网络的矿井安全生产情况栏内录入:工作面安装和拆除、初放、见断层(构造)、过老洞,矿井检修、主要隐患处理措施以及高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通防情况等,掘进工作面开窝、透窝,主要生产系统检修状况等。4、基层各单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二、周、旬、月汇报1、本部矿井必须按时向公司生产调度室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每日向公司调度室报告一次产量及安全情况,凡迟报、瞒报、虚报的,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列入矿井工作质量考核。2、各矿应在每月22日前将下个月矿井采掘生产计划发送到公司调度室,每月的最后一天,各矿井应对全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综合分析材料于当日通过调度网络传输到公司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