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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64 |  大小:1854KB

文档介绍
量体系组和产品安全性能抽查组等3个小组,按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审。申请单位应在评审工作中提供评审组办公场所和评审所需资料以及为每个评审小组配备1名联系人。(2)有关人员的考核有关人员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检验人员等。对首次取证的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考核采用理论闭卷考核方式,包括全部责任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法规、标准的基本知识,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体系内容的规定。对无损检测人员、焊工、检验人员等的考核由评审人员结合评审工作进行。对换证的申请单位,相关人员的考核由评审人员结合评审工作进行。(3)有关要求鉴定评审过程中,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如实记录评审情况,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适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4.2.3.5鉴定评审情况汇总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应当与鉴定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4.2.3.6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交换意见后,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4.2.3.7鉴定评审总结会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如下:(1)鉴定评审组组长代表鉴定评审组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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