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2 |  大小:329KB

文档介绍
地民居的特色,色彩古朴典雅,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风貌协调区——规划视其保护性质和内容(文物保护、风貌保护)以及周围具体现实情况,主要对建筑高度有所控制,一般确定2-3层,总高度10米。2、城市街道对景的保护对于历史形成的对景建筑及其环境要加以保护,控制其周围的建筑高度。对有可能形成新的对景的建筑,通过城市设计,对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和造型提出控制要求。在旧城改造中必须处理好街道与重要对景建筑的关系,如石塔路、石桥街与陀罗尼经幢的对景关系,控制石塔路和石桥街两侧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3、传统轴线的保护石桥街是古城的主要结构性街道,是古城的南中轴线,也是主要的旅游路。规划定位恢复传统繁华商业街。道路两侧的建筑尽可能按照传统民居或传统的老式铺面的格局、格式、色调改建,形成完整协调的连续界面。街道宜窄不宜宽,宽度控制在20米。控制街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局部三层。建筑形式为坡顶,青砖灰瓦。石塔东路:以历史古迹为依托,建成一条具有传统特色的游览、服务相结合的宗教文化街。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小型公共服务建筑为主。建筑形式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在古寺周围保留传统式民居,对一些和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进行整治,空间和建筑形式以一、二层四合院式民居为主。第十七条古城整体层次保护措施1、保护古城,开辟新区保护古城,建设新区,实现城市空间跨越式发展。在94版《赵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一轴、一环、四区”空间结构的基础上,有选择地转移古城内的部分功能,为历史遗产保护和旅游的发展创造空间。工业用地跨越308国道向西发展,居住用地依托古城南北向发展。2、古城用地布局调整古城内以发展居住和第三产业为主,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设施布局,严禁安排工业和仓库建设,污染企业应限期搬迁。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现有的水系利用,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古城的环境质量。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