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 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 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六) 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十一、争议处理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可先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约定(一) 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 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应以本合同为准, 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二) 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 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 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三) 乙方因故辞职, 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四)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 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 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六) 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 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涂改或冒签无效。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