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的,将实行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属专业技术人员,其年度考核可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一)利用监控设备进行网上聊天、收发电子邮件、玩游戏等。(二)未经许可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与系统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或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等。(三)随意调整摄像头位置、故意中断各视频点监控、故意设置障碍(如遮挡摄像镜头等)、删改或破坏视频监控原始资料等。(四)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监控信息,泄露安全秘密,或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五)没有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网进行清扫,使视频图像模糊不清,影响正常视频查询的。(六)视频监控系统损坏8小时内,使用人员没有将损坏情况上报的。(七)视频监控专职人员和学校值班保安没有按规定要求到岗职守,定期检查视频设备并建立台账的。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垫江县中小学校园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监控机房值班制度一、视频监控机房实行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二、视频监控机房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视频监控机房。未经许可,视频监控机房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三、视频监控机房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四、视频监控机房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五、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在通报、报告情况时可视情况一并报送视频片段或截图。六、视频监控机房应定期汇总、整理监控情况动态,并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