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制度建立值班监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根据监控区域范围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监看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行。Р第五章责任追究Р第二十五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Р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Р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Р (二)不按制度保存记录视频信息的; Р (三)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位置和用途的;Р (四)擅自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 Р (五)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资料的; Р (六)不配合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调用的; Р (七)不按制度私自允许他人察看视频录像的。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Р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Р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Р附件:1.值班记录Р 2.数据备份登记表Р 3.设备维护记录Р值班记录表:Р值班人员Р班别Р年月日班Р监控情况Р监控点位Р时间Р处理记录Р处理结果Р接班人员Р 交接班情况Р交班人员Р视频监控数据备份表Р序号Р备份点位Р 备份时段Р备份原因Р备份人Р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Р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Р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Р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Р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Р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Р附注:备份原因分:劫、火、盗、斗欧、违纪等Р视频监控设备维护记录Р序号Р 日期Р维护人员Р维护点位Р维护操作Р维护结果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