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乙方来年参与投标的重要依据。6.乙方应明确1名具体联系人,及时将演出的视频、照片及演出计划安排表送甲方,以便上传全省“送戏进万村”活动信息系统平台。要求提供完整演出视频(整台节目在不同行政村重复演出的,只需录制1个完整视频即可)、每场演出均要录制3个1分钟左右的短视频(1个全景视频、台上演员演出时、台下观众场景视频各1个)。根据全省《送戏进万村活动考评细则(暂行)》视频要求:送戏现场拍摄完整视频,在观众中、后排录制,以上报为目的单独录制的室内视频得分为零。完整视频要能显示演出时间、地点和演出团体名称,不能显示的要注明。七、付款方式及条件:演出任务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在送戏下乡期间不得向演出所在地收取任何费用,一旦发现增加乡镇、村集体及村民负担,则在结算演出费用时扣除,并计入不诚信档案。)演出费用结算时须提供黟县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每场演出现场全景剧照2张(彩印及电子版,照片须清楚体现演出地点和时间)以及经当地村委会盖章后的每场演出服务回执单和每场演出由观众现场填写的《黟县2018年文化民生工程“送戏进万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每村不少于3份),报甲方作为费用结算的附件。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开展演出活动的,后果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本年度继续演出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名单,以后将不得参与此类投标。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和见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一份、到县财政报帐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乙方:望江县百花文化传媒演艺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见证方: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签定合同日期: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