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外省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资质条件的监督检查,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予以处罚。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加重处罚或依法吊销相关证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异地托运人、承运人,要将违法、违规事实及时通报其所在地的公安、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加大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以及安全管理薄弱、事故多发单位的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要作为各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对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经取得资质的,依法予以撤销。他最后强调,这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是我们落实自治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动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为遏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实现“百日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平安新疆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