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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信披露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所提供的有关文件上发表声明,确保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上述文件均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标准A4纸张规格)。申请文件的扉页应附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律师及其他专业机构的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方便的联系方式。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章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申请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为4-1-1,4-1-2,4-1-3,......4-1-n。申请文件首次报送书面文件两份,其中一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可为原件的复印件。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本准则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附件: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文件目录第一章豁免申请1-1?申请人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1-2?申请人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1-3申请人的承诺书(如有)第二章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2-1?法律意见书2-2财务顾问报告(如需)第三章?相关批准文件3-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如涉及国有股)3-2?外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涉及外资收购)3-3?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涉及上市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3-4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发行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第四章?其他文件4-1?股份转让协议(如为协议收购)4-2?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如涉及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有关的股权权属证明文件4-4?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清偿方案(如涉及)4-5?重组方案(如为挽救严重财务困难的公司而进行的收购)4-6法院判决书或裁决书(如涉及)4-7?在合理期限内将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的部分向非关联方转让的解决方案(如申请人为银行或者证券公司)4-8?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9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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