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贫困人口和残障人士。它包括:贫困农民、农民工及其子女、下岗和失业职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这些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都无法得到正常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而这又是个不小的群体。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大约有弱势群体1.8亿左右。如果这样庞大的社会人群不能融入主流社会,贫困悬殊拉大,构建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高度关怀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而弱势群体在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上不能享受平等的地位,不能共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谐社会的公平特性就无法体现。其次,是保障人权的需要。人权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平等权利。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尊重人权。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准。但弱势群体不仅在经济、政治、而且在文化、教育上的权利无法得到根本保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这种剥夺是隐性的,但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事实。再次,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由于贫富悬殊和社会地位不平等,使一部分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心态失衡,不满情绪增长,甚至对人生、社会绝望,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社会治安不好,社会秩序不稳定,和谐社会无从谈起。最后,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需要。弱势群体不仅是被动的扶助对象,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动参与者和建设者之一。要通过关怀弱势群体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与创造智慧。只有社会成员人人主动并创造性的参与和谐社会的创建,和谐社会才能变成现实。综上所述,关怀弱势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从关怀弱势群体入手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必然的选择,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致谢本论文在选题及写作过程中得到南京电大刘冬老师的悉心指导,刘老师多次询问写作进程,并为我指点迷津,帮助我开拓写作思路,精心点拨、热忱鼓励。并感谢刘老师和各位领导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