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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草原破坏问题整改方案课件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原监督管理部门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存在问题,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批先建、超面积使用草原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进行销账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三)落实管理阶段(2017年7月—10月)将在草原上征占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调查摸底和治理阶段结果分门别类上报市农牧业局,待市农牧业局同意整改方案后,逐一落实,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依法查处的依法查处。(四)总结整改阶段(2017年11月——12月)先由各旗县市区将自查情况汇总,查漏补缺。再由市农牧业局组织对调互查,并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开展跟踪问效,事后监督。对集中整治检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通过整改后要逐一复查,巩固成效,并将结果上报自治区。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牧业局高度重视草原破坏问题,及时成立了草原破坏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附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制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协调、督促各旗县整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市农牧业局草原破坏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春增市农牧业局总畜牧师副组长:刘秀莲市农牧业局草原科科长额尔登巴特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付月峰市农牧业局草原科副科长巴特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杜卫东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股长刘晓娟市草原监督管理局科员(二)加大草原普法宣传活动。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增强社会各界依法治草的意识。二是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在每年4月扎实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与企业自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三)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市、旗县两级农牧局要定期组织草原管理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保证草原管理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自觉运用草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草原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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