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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村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销社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督导相关企业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工作,确保可利用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压滤机滤布农村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将纳入对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内容(二)?统一布署,协调发展。各县(区)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利用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整体推进、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试点先行,积极推进。要按照“科学谋划、试点先行、项目带动、认真总结、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各县(区)供销社要尽快确定2-5个乡镇进行试点工作,并作为上半年工作重点进行打造。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确保全市农村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工作全面展开。(四)?部门配合,协同推进。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各级财政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纳入项目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国土和住建部门要为供销社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设市场、分拣中心所需用地提供方便;人保部门要提供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管理人员和保洁员、社区回收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工商、城管、卫生、税务、公安、环保、交通和消防部门要支持供销社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发展,以保障农村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的工作正常开展。(五)?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加强督促指导,健全督促检查制度;成立检查督导组,检查指导各县(区)农村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暴光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追宄办法的规定,实施严格的问责,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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