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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建监总〔2019〕14号》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详细说明选用的材料、工艺参数、构造要求、工艺流程、作业要点、安全措施等。(四)施工单位应按照专项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过程中及搭设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记录,重点检查项目有:1、立柱基础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立柱间距应通过计算确定,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2、每根立柱底部均应设置底座及垫板,顶部应设可调托撑,不得将立柱顶端与做主梁的钢管用扣件连接,可调托撑螺杆伸出立柱顶部的长度不应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和采用套接(非扣件连接)方式,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接头不得在同步内;5、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脚手架、接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等相连接。(五)模板支撑体系在使用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重点检查项目有:1、底座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2、立柱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3、是否有超载现象;4、其他违反规范标准要求的情况。(六)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专项方案的要求执行,拆除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并对以下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1、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拆除区域;2、拆除的钢管、扣件及其它配件严禁从高处抛掷至地面。五、监督管理(一)各施工单位应将模板支撑体系作为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管理,要设专人负责,重点监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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