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等处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八、请各县( 市、区) 建设主管部门尽快落实检测项目登记管理部门及人员和联系方式(于 12月6 日前报我站,传真: 86518212) 。每月 30 日前, 请将《外市进县(市、区) 检测机构异地承接业务项目登记汇总表》(附四)报我站备案科,也可直接在网上上报。九、凡本通知发布前, 已签定检测合同并已开展检测业务工作的外地检测机构,应填写《检测机构异地承接业务项目登记表》,于 12月 15 日前通过所检测工程的监理单位,连同有关报验资料,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查。十、本站将在网站上() 开设“检测管理”专栏,即时公布有关信息。 2006 年 12月4日附一: 拟用于本项目检测活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资质类别检测项目设备技术指标制造厂商出厂日期及出厂号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情况检定/ 校准备注名称型号规格量程/ 精度检定/ 校准机构最近检定日期检定周期注:本表可复制加页附二: 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劳动关系职称及证书号检测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从事检测工作项目从事检测工作年限注: 1 、劳动关系按在职和外聘两类人员填写; 2 、本页可复制加页。附三: 检测机构异地承接业务项目登记表 NO: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名称检测业务内容及工作量签订合同时间检测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设立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Tel Fax E-mail 邮政编码检测机构资质范围或外省检测机构获准备案业务范围资质证书编号发证机关计量认证证书号发证机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意见(章)年月日备注附四: 外市进县( 市、区) 检测机构异地承接业务项目登记汇总表登记号登记日期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内容工作量合同日期检测机构名称资质编号主要仪器及出厂号检测人员及证号备注注:本表放大为 A3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