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2、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四)其他法定的协议解除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等同于当年年租金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乙方的装修以及经营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全额退还已缴纳未到期的租金。乙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应当向甲方赔偿等同于当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并且甲方不退还已缴纳未到期的租金。(二)如甲方未按与乙方约定的共同维修、服务、管理等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自行解除。第十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自愿每年给予甲方半年期限自行经营(按合作意向协议内容执行)。甲方在独自经营期间,向乙方提供20天房间免费住宿权益,具体日期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第十二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2018年 月 日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