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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重实效。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到部门主管,重点督办,限期解决,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条件,可以逐步创造条件解决的,必须认真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对过高要求的,在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对于自己抓不了主意的,不要盲目去承诺或答应,应与相应的行政沟通协调。根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抓好源头、过程和结案三个阶段的工作,发挥好教师调解、主管行政调解和校长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的作用。抓源头,一是对现有政策集中进行梳理,做好落实和完善配套工作,防止因配套措施和资金不到位,工作中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引发矛盾;二是切实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各行政管理行为;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诉求,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校内、解决在初始阶段;四是灵通信息,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制度,畅通和拓宽师生员工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抓过程,一是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二是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校情民意,摸清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对排査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要求逐件登记建档,逐案落实责任部门、主管、解决方法和化解时间;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引导师生员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和解决利益诉求。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是对各位行政的锻炼和考验,对于能否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和善于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因重视不够、办事不力、排查不清、化解不及时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主管部门行政的责任。维护学校稳定安全,为搞好学校教学水平评估的评建工作,实现创优目标,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水平,开创建设新型现代化学校新局面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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