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实训基地进行实训操作。2、流动课堂: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组织人员或辅导教师,将教学资源巡回送到教学点和田间地头对学员进行培训。3、集中实践:由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学员,在实训教师指导下,完成专业见识、技能实训、实验实习、岗位实践等实训环节。4、分散实践:学员在本职岗位上,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实训。教育培训机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七、教育培训管理(一)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学员生产经营实际和农时季节特点组织教学,培训时间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节奏,农忙时多安排实践教学,农闲时多安排理论教学。(二)及时公布开课计划。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学期结束前3-5周公布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并及时汇总审核学员的选课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公布下学期课程表。(三)及时提供课程信息。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各专业开设课程向学员及时提供课程信息和相关服务,包括课程目标、主要内容、教学要求以及任课教师等。(四)指导学员选课。教师要指导学员根据产业发展、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学期开课计划进行选课。(五)加强学员实践管理。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参加专业实践,要对学员的专业实践过程有明确的任务要求,通过实践报告、日志、体会、问题解决等多方面反映实践成果。八、考试考核教育培训结束后,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实训操作考核:指导教师根据学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实践成果、实践报告、实践日志、出勤率和学习态度等进行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理论知识考核:授课教师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课堂教学出勤情况、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九、结业与颁证学员在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结业学分数,由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经省农业厅验印盖章的结业证书,并记入相应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