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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调动、奖惩、进修、离退休等工作;每两年对特级教师进行一次体检,对患有疾病者要及时安排督促他们治疗。体检费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省、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对特级教师进行具体管理工作。   (二)关心特级教师的生活和健康。特级教师生活中的困难,要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充分的关心,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照顾特级教师的住房和子女就业等问题。   (三)为特级教师创造继续学习的条件。特级教师的继续学习,主要靠自己坚持长期自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尽可能请教育专家或有关同志介绍国际国内教育改革动态,传递信息,有条件的可推荐他们到师范学院、教育学院进行专题短期进修、研究。各师范院校、教育学院也可聘请特级教师作为兼职教师,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八、特级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其具体职责是:   1、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实验和教研工作,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带头人;   2、严谨教学,传授教学艺术和教学经验,悉心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3、不断更新知识,积极自学、进修,参加学术、经验交流研讨会等;   4、著书立说,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实验和科研成果。   九、特级教师不仅要在本学校起好带头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在本地区起好带头人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特级教师组织起来,可成立特级教师研究会,充分地发挥特级教师的个体和群体的作用,使他们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研究一些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难点课题。组织特级教师上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传授和交流教育教学、培养青年教师的成果和经验。各级教研机构要关心、支持特级教师的教改实验和专题研究会,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省教委每两年组织一起特级教师研究会,地区每年组织一次研究,县(市、区)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可以组织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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