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动态监控1.接入程序:企业为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具有视频功能),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2.主体责任:企业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和动态监控工作台账,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监控主体责任。3.数据处理:企业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4、监控程序: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相应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5、工作职责:企业应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或辞退。6、辅助功能:企业应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运输组织1、线路情况:企业应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2、驾驶时限: 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3、 双驾配置: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方式,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