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整改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扣减。工程质保金不足抵减整改费用的,追究施工单位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工程质保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已整改合格),由施工单位提出质保期满验收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后,由施工主体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参加验收的部门(单位)代表会签验收证明书。第二十六条质保金支付: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表、质保期验收证明书和经批准的结算书封面、合同等相关资料,按资金审批程序给予支付。第七章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人防、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验收。各项专项验收、工程质量核定后,由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建设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要注重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施工图、招标、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管理以及价款结算等方面资料的梳理归档,确保工程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第八章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一)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由监理公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若该项目没有监理公司的,直接报建设单位)审核后填写《云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资金拨款申请书》报新区财政部门。(二)新区财政局收到建设单位的《云浮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资金拨款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经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工程款。(三)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需附的资料按新区财政局《云浮新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新区财预[2016]1号)和《关于明确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资金支付审核审批的通知》(新区财预〔2016〕2号)要求提供。第三十条国有企业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一)施工或服务单位填写云浮新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附相关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