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说明:党支部情况各地并不一致,有独立和联合两种,幼儿园应依据园情选写)第二十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说明:本条第二款依据2011年12月8日发布、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和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说明:幼儿园内部职能部门各地并不一致,可依据园情选用。规模小的幼儿园无副园长或中层编制则不写。实施集团化办园的单法人多园区幼儿园可根据园情将扁平化管理改革成果充实本条,体现园本特色,如:实行以副园长园区负责制为核心的线块结合—体化管理;围绕执行系统、考核系统和评估系统等组织架构建设创设各类中心;等等。)第二十二条【园务委员会】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说明:园务委员会委员人选通常由领导班子成员或扩大至中层干部组成,人数为单数。园务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园长担任。重大事项决策时也可召集由普通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第二十三条【重大决策制度】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