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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立户登记表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中介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有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加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社团、民办学校、医疗机构附上级机关批文和“法人证书”或“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协议书甲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乙方(单位名称):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将所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二、甲方为乙方委托的代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①管理人事档案;②出具人事代理证明;③协助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三、乙方负责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假期、专业培训、思想教育以及因离职而产生的补偿费用。乙方与聘用人员的权利义务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四、乙方应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事管理人员负责人事业务工作。乙方不再聘用委托代理人员时,应提供离职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给甲方存档;乙方委托代理人员持离职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前来办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移,甲方有权直接予以办理。五、乙方遇停业、破产、解散情况应妥善安置聘用人员,甲方协助办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六、乙方应当按照企业所在地商事登记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乙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一旦变更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收确认后生效。七、本协议尾部所列地址为乙方有效送达地址,甲方向该地址邮寄即视为有效送达,即使遭遇退件也不例外,乙方相关信息变更并经甲方签收确认则以新确认的地址为准。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条款如下:甲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章)乙方(章)年月日地址:湖里区仙洞路3号地址:电话:5635502电话:邮编:361006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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