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由施工方项目经理签字,待施工结束后集中收取水、电费。如施工方不签字,校节能办可以停水、停电,产生的后果由施工方承担。四、总务处需加强水电节能管理,一是对经营创收部门的用水、用电按表每月结算,二是加强巡查,杜绝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会议请求学校对总务处建立水、电管理奖惩机制。六、责成总务处起草,由学校下发《镇江新区大港中学水、电节能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镇江新区大港中学节水节电暂行办法》的会议纪要时间:2015年3月18日上午10:30地点:校会议室人员:校级、中层领导和校节能办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主要内容:1、2013年水电管理的总目标是:在合理有效保障供应的基础上节约水电费支出,力争全年水电净支出控制在14万元以内。2、《办法》第一条,关于“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节水节电工作步骤”。3、《办法》第二条,关于“成立学校节水节电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殷晓峰任组长,由朱新国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张宇等同志,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周正华负责。各年级、处室、办公室组成相应的节水节电领导小组,各科室设兼职节能员一名。4、《办法》第三条,关于“水电运行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校节能办需按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分别统计、分析上报。5、《办法》第六条,关于“要求在水电管网上挡水接电┈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水电局中心具体办理相关手续,经总务处审批后实施。6、《办法》第七条,关于“经营性部门(单位)和个人,使用水电装表计量交费”的工作,由节能办重新对全校使用水电局的部门或经营性实体进行登记,由总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梳理、分类,报校领导批示,确定哪些部门全交,哪些部门可减交或免交。8、《办法》第八条,关于“加强对空调的管理”,对空调器请购、批准等由设备处严格把关。关于“不得使用油丁,不得开无人空调,不得在使用空调时开启门窗”的管理工作,应由物业管理和校节能办组织检查、制止、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