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武汉某大型医院lis招标文件资料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50 |  大小:1059KB

文档介绍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才有效。17.4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D.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分别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一览表U盘和投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另一个信封内。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专用投标袋中,骑缝处必须贴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8.2内外信封均应:(1)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所示地址发至招标机构。(2)注明项目名称,标号,包号,正本或副本及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信封外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3如果外信封未按18.2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方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招标方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方可按照第8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相关时间履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20款规定,招标方将拒绝任何晚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E.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开标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