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构造,整个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依次形成了山地、平坝、丘陵3个地貌单元。夹江县矿产资源丰富,对构建“西部瓷都”提供重要的原材料和发展条件。2014年夹江县总人口35.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42万人,非农业人口8.61万人。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17.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5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6.9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2.7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4.99:57.13:27.8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9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91.8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68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1384元。规划调整目的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编制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规划调整任务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划定“三线”,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制定规划实施措施。规划调整依据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8、《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