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延安市中介机构服务平台: (公司全称),所提供的备案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属实,自愿签订本承诺。我单位进入“延安市中介服务平台”后,接受统一管理,并在此作出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延安市中介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中介服务活动。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到、规范服务,认真完成中介服务工作。三、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合理确定服务收费区间,坚决杜绝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或恶意降低收费标准等现象。服从延安市行政审批局对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诚信经营,加强自律和自我约束,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四、保证向委托人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各类书面文件,不伪造变造任何书面文件,出具的任何文件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相关技术文件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及规范文件。五、保证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利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委托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露委托事项秘密。七、保证在履行职责时,与各关系人之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本机构人员的行为。八、保证不向委托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的礼物,不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或间接收受礼品等,包括未来利益。九、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和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十、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我单位及工作人员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不诚信”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若构成违约,向委托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触犯刑律,承担刑事责任。中介服务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