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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施工工程评选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125KB

文档介绍
业协会或有关专业协会选派1人配合工作。第十七条工程复查程序、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四、核实工程有关内业资料。五、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第六章工程评审第十八条黄果树杯的评审工作由黄果树杯评选委员会组织进行。第十九条评选委员会根据复查小组提交的复查报告,对申报工程进行评审,超过一半以上票数的工程确定为获奖工程,并在贵州建设信息网上公示5天。第七章奖励第二十条省建设厅和省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黄果树杯的主要承建单位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和授予奖牌,向荣获黄果树杯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第二十一条对符合鲁班奖条件的获奖工程将推荐参加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评选活动。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奖牌、获奖证书。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参与黄果树杯评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必须秉公办理,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第二十四条对于已经获得黄果树杯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的,将取消其黄果树杯称号,并收回相应奖杯、奖牌和证书。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一、工业建设项目(含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规模见下表行业项目计算单位规模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万吨15以上特殊钢厂年产钢万吨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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