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机具棚库建设的,应重点说明。(四)本项目支持购置的农业机械和维修设备,由服务主体相对集中统一使用管理,并负责维修保养。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管理办法和各区县制定的管理办法管理,不得随意变卖和转让。(五)本项目支持购置的农业机械,在抗灾救灾、抢种抢收、试验示范等公益活动中必须服从区县农机主管部门的统一调配。(六)申请购买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有县级资金配套的优先申报。(七)不得虚报建设内容,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建设的业主、地点和内容;取得补助资金的服务主体,要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八)项目批复后,服务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严格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目。(九)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县农机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及时向市农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市级抽查复核,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该项目财政资金监督依据之一,也是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配该区县农机类财政补助切块资金的主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市级补助资金直至追回全部补助资金。附表重庆市农机化生产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表服务主体情况名称(盖章)地址区县(自治县)乡(镇)村邮政编码 成员人数 注册时间工商注册号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固话 身份证号 手机 现有农机装备情况农机装备种类数量情况:近两年经营效益情况近两年机械化生产作业面积建设主要内容和资金筹措情况拟修建的机库棚、维修车间或购置大中型高效机械(只能在30马力以上拖拉机、4行以上插秧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中选择);开展技术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等(未建财务电算化的必建财务电算化)。总投资:万元,申请市级补助:万元,申请县级补助:万元,自筹:万元贷款需求情况拟贷款人姓名1:身份证号拟贷款人姓名2:身份证号拟贷款人姓名3:身份证号拟贷款金额万元(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