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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2016年拟重点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二是基地县政府发展制种产业积极性高,有全县种子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内容要包括县域内种子基地建设现状、发展建设目标、整体建设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具体的行政管理领导责任制、责任人和监管要求、运行管理机制、配套政策措施等;三是落实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要求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实施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设、运行和监管机制完善,土建及田间工程等建设条件满足,建设内容及仪器设备选型符合产业发展高标准要求;四是项目建设内容与中央财政制种大县奖补资金使用内容不交叉(获得2015年中央财政制种大县奖补资金的县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五是可研报告要求附项目区现状图、建成效果图及相关企业在项目区制种情况。3.建设内容:项目重点支持制种县实施土地平整、田间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实现旱涝保收;支持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加强种子检测、监管等能力建设,推进基地实现种子生产、质量监管的信息化和可追溯;支持有条件的制种大县建设种业园区,完善种子加工、仓储及物流体系。4.投资规模:杂交水稻规模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中央投资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分别不得低于中央投资的25%、11%。五、其他申报要求(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按照“单位名称或建设地点(缩写)+国家+农作物类型(可选)+项目类型”模式命名,如:中国热科院南亚所国家热带果树种质资源圃项目、隆平高科国家杂交水稻育种创新基地项目、湖南省***市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项目。(二)可研报告须附具的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租用协议、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有关技术成果证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承诺函;科企合作协议或证明材料;申报项目在拟建地点的现状图及规划设计平面图。符合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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