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所谓代建制则是指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与建设经理制相比,无论是在代理人的定义上还是在选择程序上,代建制都更具科学性和先进性。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包括在业主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投资保值责任)。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因此,建制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当前,我国已进入现代化发展的中前期,各种基础设施项目和房屋建筑的建设任务极为繁重。同时,我国城市化水平仅为36%左右,而发迗国家普遍超过70%,如果在21世纪中叶可以达到这种水平,则每年需要有1600万人口转入城市,这需要相应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商业设施,特别是住宅建筑。因此,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用事业和勘察设计业正面临着新的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对建筑类人才尤其是具有现代经济管理知识、行业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懂经营、懂开发的工程管理人才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与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休戚相关,特别是随着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全国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工程管理高级人才(项目管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将有不断增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