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活动安排: 二月份: ⑴、召开总务主任会议,布置开学食堂工作。⑵、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核批各校食堂用工。⑶、组织实施对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签订合同,招标定点采购。⑷、组织各校统一收费,及时开据缴入财政专户。⑸、组织对各校食堂安全卫生等食堂开学工作检查。⑹、督促各校组织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三月份: ⑴、检查各校食堂收费情况。⑵、检查各校二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四月份: ⑴、配合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防疫站、镇防疫所对全镇学校进行食堂安全卫生检查。⑵、检查各校三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⑶、组织对各校食堂满意度测评。五月份: ⑴、组织对各校食堂安全卫生等食堂工作常规检查⑵、迎接海安县食堂评估验收工作。⑶、检查各校四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六月份: ⑴、组织对各校迎中考和小学毕业考试食堂工作常规检查⑵、检查各校五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⑶、组织对各校食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七月份: ⑴、组织各校进行食堂民主理财。⑵、检查各校本学期财务收支和伙食费结算公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