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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小学关于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及师德师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营造学校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教育形象,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禁酒规定的落实。第二条加强舆论监督,做好宣传教育,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违反规定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三条学校与各科室、各完小教师层层签订禁酒责任书,承诺自觉执行禁酒规定。第四条工作日中午禁酒具体规定1.加强学习,提高修养,确保做到工作日中午禁酒。2.严禁值班、自习辅导、安保值班时饮酒。3.严禁带酒状态进入课堂和办公室。4.严禁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酗酒。第五条对违反禁酒规定的,按照上级有关纪律要求,作如下处理:1、违反规定一次者,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计入本学期个人考核档案,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违反规定两次者,予以通报批评。3、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科室、完小出现一人两次或者累计两人以上违反禁酒规定的,通报批评,科室、完小评目标考核降档处理,责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第六条学校成立落实禁酒规定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本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完小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第七条学校开通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受理违反禁酒规定的举报,对举报情况建立台帐,逐一落实。第八条此规定自二O一四年二月十八日起执行。附:一、学校落实禁酒规定领导小组组长:李青成员:赵乙利、张波、李伟、苏之伦、王行磊、、李红光、伞仁强、王笃强、张兵、张庆、姜军、张涛、刘家部、张守佩、张大江、陈学朋二、学校落实禁酒规定检查小组时间组长检查人员星期一李青王行磊、姜在军星期二赵乙利伞仁强、苏同双星期三张波李红光、张建星期四李伟孟凯、张家涛星期五苏之伦张安志、伞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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