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兼职任课。Р 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罚规定Р 我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分别予以如下处罚:Р (一)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即凡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Р (二)取消当年和第二年内评先、评优、聘任资格;Р (三)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根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缓聘或解聘处理;Р (四)情节严重、违反法律,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予以开除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Р 四、健全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责任制Р (一)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禁止有偿家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与教师道德自律相结合,并定期对我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进行检查。Р (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校特成立了以孙尧恒校长为组长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Р (三)主要措施Р 1、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开展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广泛开展以“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四个一”师德教育活动:学习一次廉政知识,开展一次“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活动,提炼一句“廉洁从教”格言,上好一节廉洁从教专题课。Р 2、建立层层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在职教师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从事有偿家教。Р 3、建立聘用合同管理制。我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聘用条件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条款,并明确对违规人员在岗位聘用上的相应处理办法。Р 4、建立有偿家教Р行为自查机制。我校结合市有关文件内容,建立我校“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广泛开展“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活动,重点对以下三方面进行查处:一是教师有无组织多名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的行为;二是教师有无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行为;三是教师有无暗示学生接受家教并向学生推销课外辅导资料、复习资料等行为。Р 我校将对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