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Р管部写好书面报告,对该表扬的或处罚的人员,提出相应的赏罚措Р施,交主管副总审核及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定夺后,交企管部来执Р行(对该表扬的或处罚的人员可以通过书面与物质两者相结合的方Р式来处理)。Р(2).如果在企管部经理与部门经理及工会负责人共同努力下,罢工人员情绪仍没得到稳定,人员仍不愿回归原岗位继续从事工作下的,立即请示主管副总来现场主持领导。Р5. (1).如果在主管副总主持及上述各方调解下,员工回原岗位继续从事工作的:由主管副总召开相关涉及部门经理会议,做好书面报告,对该表扬的或处罚的人员,提出相应的赏罚措施,交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定夺后,交企管部来执行(对该表扬的或处罚的人员可以通过书面与物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来处理)。Р5. (2).如果在主管副总主持及上述各方调解下,员工仍不愿回原岗位继续从事工作的:立即请示总经理/董事长来现场主持领导。Р 6. (1).在公司最高领导的主持及调解下,员工回原岗位继续从事工作的:由总经理/董事长召开中高层领导会议,对原有不合理的制度提出意见及修订措施,在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重新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同时,对本次涉案人员提出相应的赏罚措施(力度上要较前两者表扬及处罚上要大些,以起到警示作用)Р 6. (2).如果上述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向公安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使问题得到最终解决。Р 7. 在公安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调解下,员工回归原岗位工作的。经董事会及中高层领导会议讨论,指定公司代言人,向员工、客户、股东汇报事情的过程及结果,取得他们的谅解!同时由总经理/董事长召开中高层领导会议,对原有违法危规的制度提出整改措施,在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重新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同时,对本次涉案人员提出相应的赏罚措施(如果是有人借机倒乱的,涉及刑法的,配合公安进行调查)Р 企管部Р200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