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道路扬尘,做到路面湿润,目视无扬尘。④按照开发区要求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停止或最大程度减少原材料、成品运输等重型车辆的运行。(二)I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Ⅲ级响应响应措施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同时,根据《芦台经济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污染物减排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在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Ⅱ级响和Ⅲ级响应时,我公司涉及的全部大气污染生产工序停产,在当地政府下达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指令时间节点之前确保落实到位。七、总结评估办公室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终止后,开展总结评估的时间、内容、效果。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重污染天气预警及预警解除信息的接收情况,企业内部指令发布情况,各部门应急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经济成本、环境效益等。八、操作方案管理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演练等情况,适时修订更新操作方案。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进行修订更新:(1)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2)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3)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发生变化的;(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应急演练工作中发现存在不足的;(6)其他可能需要修订更新的情形。九、附件(一)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二)重点企业应急减排执行表(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及现场检查表(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现场核定意见(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备案表附件1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应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响应执行组组长成员现场督导组组长成员附件2重点企业应急减排执行表企业名称:******接到预警时间、人员接警人员:预警等级及减排比例减排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总指挥响应执行组接到指令时间及人员年月日时分人员:应急减排方案执行时间年月日时分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