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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动使用过程中卫生保洁工作。第三条校团委与校保卫处派有专人负责大礼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如需在礼堂开展活动,且活动人数在100人以上,需由礼堂使用方提前向校保卫处报备,并制定活动安全保卫预案。第四条大礼堂日常设备使用及维护由专人负责。如需开展活动,需先征得礼堂负责老师同意后由专人负责操作,不得擅自操作礼堂设备,如使用方违规操作造成礼堂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第五条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申请使用时限,开展活动必须与所申请的活动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变更,严禁组织非法和宗教类活动。第六条使用单位悬挂、张贴和布设宣传装饰品时不得破坏、污染礼堂的环境、设施设备。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撤除所有悬挂、张贴、布设品,恢复活动中心原貌,如有违反将扣除使用单位押金,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设备等需按价赔偿。第七条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礼堂期间有在礼堂遗失财物的,校团委有帮助寻找遗失财物的义务,但校团委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第八条校内各单位使用礼堂费用标准:1.校内各单位使用大礼堂以八小时为一次计费时段,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其中,会议类按照工作日及非工作日不同,每时段分别收取费用为300元、500元;活动类按照工作日及非工作日不同,每时段分别收取费用为500元、800元。所产生费用交至财务处所设专项:校团委礼堂安保维护。2.校内各单位在申请使用大礼堂时,须预先交纳1000元设备押金。押金说明:使用礼堂后,如设备损坏,按实际维修费用扣除;如无设备损坏,全额退还。第九条校外各单位使用大礼堂费用标准:1.我校礼堂原则上不允许纯商业活动使用,校外单位举办活动使用礼堂需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要求。2.校外各单位使用大礼堂以八小时为一次计费时段,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根据使用要求,会议类按照工作日及非工作日不同,每时段收取费用分别为2000元、2500元;活动类按照工作日及非工作日不同,每时段取费用分别为3000元、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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