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康复科合作协议-2(修订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标准,所有收入均纳入甲方财务收费系统,不得私自收费。五、分配方案:1、甲方需将合作经营情况实行账目单列,独立核算。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第1-2年2:8第3-5年3:7第5-8年4:6六、利润的计算方式纯利润=经营总收入-人员工资及按社会劳动保障法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金-设备检测、维修、维护费-市场营销费-管理费。说明:1、经营总收入是指合作期间康复科纳入财务系统的全部收入,如承担社会公益、体检等工作,需按照医院的分配额度计入经营收入。2、小儿脑瘫康复、成人康复、心脑血管后遗症、骨折术后康复、帕金森综合症、脊髓、神经修复以及骨股头坏死介入与综合疗法。3、市场营销费按经营收入的35%计入经营成本。其中甲方占15%,乙方占20%。以上各项收入、支出费用的统计必须经双方代表认可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科核算。七、结算方式:每月6日前,双方完成上月的经营核算工作,乙方对其应得的纯利润分成收入向甲方开具相应票据,甲方必须在收到票据之日起十个工日内将乙方收入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注:本条款不受其他条款制约),若收入不够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成本。八、医疗纠纷:在乙方范围内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涉及的赔偿,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九、违约及清算:1、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任意中止履行或解除本协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如属违约造成以上科室不能经营时,守约方有权处置其购置的财产设备。十、在协议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十一本协议期限为8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无论续约或解约,双方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