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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应注意的要点及关注点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别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你应在这三个标准中选定你要求检测机构检测的范围。选定的检测范围不同,你支付的价格也就不同。 3.对房屋是否符合综合验收条件的检验对房屋是否符合综合验收条件检验必须依据各地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综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建设部制定了一部《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管理办法》,但这个《办法》没有规定综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所以,综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就留给各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部门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做出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在2001年出台了一部规章——《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这份规章对综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规定得比较全面,具体而且严格。这份规章要求综合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 .人防工程验收合格; .有永久供水证明,有永久供电证明; .煤气工程验收合格; .有单项(单位)工程(电信管线)竣工验收证书; .道路和排水工程验收合格; .居住区绿化验收合格; .有通邮申报表; .有环卫化粪池报建批复表等等。这份规章是居律师所见到的同类规章中最好的。有这样一部规章,购房人入住无忧。如果你在广州市买了房,你就对照《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逐一检验吧。北京市有一个1995年出台的《北京市居住小区接管综合验收办法》,但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是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这个《办法》规定了综合验收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完毕; (2)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3)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净; (4)具备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如果你在北京买了房,你就对照这四个条件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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