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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修订版)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村卫生室。五、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四项进行考核(一)日常工作考核(20分)。考核各内设科室、村卫生室日常工作情况。(二)日常监督指导和监测数据(10分)。各内设科室对本辖区和村卫生室监督指导和考核情况。(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0分)。医改监测数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村医待遇兑现情况月报表及有关资料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现场考核(60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内容和有关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及其社会满意度,现场考核评分确定。(五)将预防接种内容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结合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判定。如预防接种工作考核不合格,则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合格。六、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和次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一下为不合格。考核分值与经费发放挂钩。(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绩效考核补助分值计算方式:1、以考核分值80分为计算基准按100%计发;2、以5分为一个积分单位;3、考核成绩每增减5分发放系数增减5个百分点;4、60分以下按70%计发。七、其它:(一)提高认识、健全考核管理体系。各科室、卫生室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切实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做好用好国家这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化统计台帐,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率和社会满意度为考核指标的绩效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考核时间。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结合平时考核进行评分,在当年12月和/或次年1月前完成。(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未明确的事宜参照《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执行。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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