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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要求规范ws507—2016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27KB

文档介绍
写明浓度监测频率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应每批次进行浓度监测;重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制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肖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7.2.1.3酸性氧化电位水应在每次使用前,应在使用现场酸性氧化电位水出水口处,分别测定pH和有效氯浓度。7.2.2染菌量监测每季度应监测1次,监测方法应遵循WS/T367的规定。7.3内镜消毒质量监测7.3.1消毒内镜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7.3.2监测方法应遵循GB15982的规定,消毒合格标准:菌落总数<20CFU/件。7.3.3当怀疑医院感染与内镜诊疗操作相关时,应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方法应遵循GB15982的规定。7.4内镜清洗消毒机的监测7.4.1内镜清洗消毒机新安装或维修后,应对清洗消毒后的内镜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7.4.2内镜清洗消毒机的其他监测,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7.5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7.5.1每季度应对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313的规定。7.5.2每季度应对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的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367的规定。7.6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7.6.1应记录每条内镜的使用及清洗消毒情况,包括:诊疗日期、患者标识与内镜编号(均应具唯一性)、清洗消毒的起止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7.6.2应记录使用中消毒剂浓度及染菌量的监测结果。7.6.3应记录内镜的生物学监测结果。7.6.4宜留存内镜清洗消毒机运行参数打印资料。7.6.5应记录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结果。7.6.6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其他监测资料的保存期应>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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