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应与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对于有可能引起物资严重短缺的苗头信息,应当立即(含非正常工作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做出事态性质的判断,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视情做出预警,同时抄送省及市直有关部门。4.2预警发布和响应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发布预警警报。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警报后,应坚持24小时值班,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处置异常情况,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相关部门报送和通报应对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和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事件发展最新动态。4.3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市、县(市、区)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解除警报,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粮食、食用油储备应急保障工作,按《宁德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医药储备应急保障工作按《宁德市医药储备应急预案》执行。其它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属于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配合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属于较大公共突发事件的由市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属于一般公共突发事件的由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经核实确认为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按《福建省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市、区)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经核实发生较大公共突发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核实确认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政府报告,立即研究启动应急预案,并于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发布警报,必要时应向周边有关设区应急指挥部通报情况。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于2小时内召开市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提出物资储备应急工作方案,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批准。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同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