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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公约、质量承诺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兽药生产、储存场地、生产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干净、避免污染。4、自觉遵守并服从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社会意识。5、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兽药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创建GMP、GSP为主,积极开展质创建和认证活动,配备必要的饲料兽药检验仪器、设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档案。第四条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在饲料兽药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饲料兽药销售活动中不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实强卖、扰乱市场秩序,积极检举和配合政府执法部门打击上述违法经营活动,依法保护经营活动。2、不得采取以次充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垄断或者操纵价格。3、自觉接受饲料兽药、质监、工商、物价行政管理机关和饲料兽药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守法自主经营,按章纳税。4、不得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或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协会及会员单位的形象、商誉及其声誉。5、不得向协会提供虚假信息;6、不得擅自以协会的名义组织各种活动,如有关展览、举办技术培训、新闻发布和信息咨询活动以及出版刊物,从事与经营、商务有关的活动等。第五条本公约内容中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服从国家之规定。兽药经营企业承诺书为了规模兽药市场、维护兽药市场的公正、公平经营保证兽用药品的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维护人体健康特作如下承诺:1、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和有关兽药管理规定,守法经营,不超范围经营;2、不经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兽用饲料添加剂。3、不经营假劣兽药;4、不购进销售来取得批准文号的兽用药品;5、不经营不符合国家兽药标准,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6、不经营过期,变质受污染的兽药;7、不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兽药;8、自觉接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9、严格履行兽药采购、进仓、库存保管、出仓、销售登记制度及有关兽药管理制度;10、保证经营环境卫生、整洁、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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