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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及函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65KB

文档介绍
会经济状况调查。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特点,对固定样方、样线、站位或断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监测结果应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3、科研管理自然保护区应编制主要保护对象、野生动植物或自然资源的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GIS)及相关软件。自然保护区应编制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植被图、地形图等图件。自然保护区应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区科研数据与信息共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加强与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有关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成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与教学实习的基地。保护区应鼓励保护区人员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科学研究论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七)宣传教育 1、宣传资料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具有自身特点的科普宣传书籍、音像、文字及图片资料、环境教育材料等,分发给周边社区居民、游客和访问者。 2、宣教活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学生、当地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自然保护区对当地社区所在行政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来自然保护区的访问者(含游客)60%以上接受环境教育。 3、自然保护区网站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并定期维护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及时发布和更新自然保护区的相关信息。 4、交流与合作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姊妹保护区、参加国际或区域保护网络、参加国际国内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八)旅游活动管理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应让游人感受自然环境、欣赏自然景观、了解野生动植物和地学等科普知识。所有旅游项目都必须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监督下开展。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严格科学地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编制保护区旅游专项规划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实施。旅游区域的范围界限应根据保护对象特点,在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其范围界限必须明确,并严格限制在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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